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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4种情形,对案件不再审理


 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结诉讼:
    (一)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,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;
    (二)被告死亡,没有遗产,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;
    (三)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;
    (四)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。

  更新日期:2007年11月27日

Tags:民事诉讼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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