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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期不能提交证据,可向法院申请延期


   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76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,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,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,应在指定期限届满前,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。延长的期限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  更新日期:2007年11月27日

Tags:提交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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