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



夫妻离婚后,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可随父生活吗? |
夫妻离婚时,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法院一般判随母生活,由母亲直接监护、抚育,这样处理主要是从有利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方面考虑。但是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,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;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: 1.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。 2.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。 3.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 父母双方协议,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,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可以准许。 夫妻离婚后,不管子女判归父方还是母方直接监护和抚育,另一方仍有按期支付抚育费抚育子女的义务和行使监护子女的责任,同时享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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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7年11月27日 |
| Tags:离婚协议 婚姻继承 监护 抚养义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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