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



何种情况下可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费? |
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、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。 增加抚养费是子女自阿必要时提出的,除了因物价调整,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;或子女升学、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之外;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,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;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,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,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。 反之,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,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。减少给付的情况,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,经济相当困难,无力按原数额给付,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,则可请求减少给付。 |
|
更新日期:2007年11月27日 |
| Tags:抚养费 |
| [推荐] [收藏本页] [字体:大 中 小] [打印] [关闭窗口] |

